欲正人,先正己

震惊全国的“钓鱼执法”事件尚未平息,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击黑车”运动“声势浩大”地展开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个中的玄机,至少可以一箭双雕,既可以证明确实有“黑车”,“黑车”还很猖獗,而过去的行为只是“方式不当”,又能够转移视线,稀释由于“钓鱼执法”事件引起的民愤。
我想这未免有点过于着急了。
“钓鱼执法”事件的实质并不是执法取证方式不当那么简单,反映的是在自身经济利益驱动下依靠不法分子鱼肉守法公民的行经。它损害的不仅是政府的公信力,而且还扭曲了社会的良性价值观,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决不是“方式不当”可以轻易搪塞的。对于这样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认真开展教育整顿,却立即让他们以更大的声势“打击黑车”,怎么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否能够真正依法执法?恐怕不能排除部分人员会将“钓鱼执法”引起“千夫所指”的怨气找到发泄的目标。浦东新区领导迫于上级和舆论的压力,承认“执法取证方式不当”,却不愿意承认受害当事人开的不是“黑车”。这里那有真正认错的诚意?所以,他们对现在情况“打击黑车”积极投入就不足为怪了。
欲正人,先正己。现在浦东、闵行“钓鱼执法”的真相尚未完全明晰,相关人员也没有得到应有追究,全市各区执法队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交代,特别是各方思想还没有真正统一,就急于采取这样大规模的行动,至少是不妥当的。
这次还有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当事人张军收到执法机关道歉后,闵行区法院的相关人员执意要其撤诉。从网友提供的录音中,可以看得出该法官的“吃相”难看得很,对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竭尽威胁之能事。此人这样急吼吼地逼迫当事人撤诉,恐怕也是为了掩盖自己过去的不当判决。因为按照上级领导对“钓鱼执法”的定调,假如继续进入审理程序,最后的判决肯定是对执法大队不利。一旦作出对执法大队不利的判决,就会因该法院过去在类似案件中都作出对执法大队有利的判决而陷于被动。如果闵行法院是出于这个目的而强行要求当事人撤诉,我们有理由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公正”表示担忧。
这里恐怕也有一个“欲正人,先正己”的问题。如果基层法院的领导和法官都是这等素质,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如何对得起“人民法院”的称号?
好在由于律师的坚持,当事人决定不撤诉,可以让我们进一步观察事态的发展。相信通过对“钓鱼执法”事件的真正反思,能够汲取深刻的教训,让司法、执法部门的素质更高,让社会真正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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